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4-04-17
為貫徹落實《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行動方案》,深化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小升高”行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開始了,智多星將有關工作要求整理如下。
(一)各地科技部門應會同同級財政、稅務部門積極開展高企申報培訓工作,加強高企認定相關政策解讀,指導企業把握申報條件、完善申報材料、提高申報質量。為進一步優化對申報企業的服務,協調小組辦公室將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全省各設區市開展高企申報巡回培訓,提高企業政策把握水平,解決企業在申報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各設區市科技部門要主動對接協調小組辦公室安排好培訓工作,充分發動轄區內各區、縣(市)和高新區申報企業參與。同時,各地科技部門要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等政策宣傳,做好相關信息咨詢,積極推進和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主動會同同級財政、稅務部門,建立和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工作協調機制,確保申報工作有序開展,并逐級開展高企申報培訓工作,對重點企業開展專項輔導;加強與同級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對申請認定前一年內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鼓勵各地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重點加強培育企業的輔導,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培育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扎實做好企業創新管理服務工作,加大政策落實力度,推動企業創新發展。
(二)各地科技部門在組織申報時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廳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意見》(蘇科黨組〔2018〕16號)、省科技廳《關于轉發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定(試行)〉的通知》(蘇科監發〔2021〕44號)和《省科技廳關于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蘇科高發〔2020〕203號)文件要求,嚴格執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六項承諾”和“八個嚴禁”有關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申報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操作,堅決杜絕“有償服務”行為的發生,各地科技部門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申報企業編寫申報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報單位報送的材料。各地科技、財政和稅務部門應按本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審查工作,強化責任意識,把好審核關,杜絕審核流于形式、走過場。
(三)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中填報的數據和上傳的材料是后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的依據,企業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有關標準及要求編制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所提供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杜絕錯報、漏報材料的情況。企業須積極配合做好現場核查和申報材料審查工作,若提供虛假承諾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將按照《認定辦法》和《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22〕3號)的相關規定處理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四)各地應指導企業合理安排申報時間進度,防止因申報過于集中造成網絡擁堵。企業如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相關政策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與協調小組辦公室聯系;如在網絡系統使用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請及時與省生產力促進中心聯系;如對各地申報及培訓工作安排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與各地科技主管部門聯系。
(五)協調小組辦公室從未指定或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等事項,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各環節均不收取任何費用。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辦或我辦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進行承諾、收取費用的均屬違法違規、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各地相關部門應提醒申報企業謹防上當受騙,遭受損失。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我省相關要求辦理。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如對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工作提出新要求,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