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4-07-09
各有關單位:
為大力支持科技領軍人才來昆創新創業,全方位培養人才、引進人才和用好人才,根據《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要求,現啟動2024年度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項目預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引進重點
聚焦“2+6+X”新興產業布局,引進和培育以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開展創新創業的科技領軍人才和團隊,全力打造人才創新創業高地。
二、支持類型和條件
01雙創團隊
主要支持具有原始創新能力,能夠突破產業關鍵核心技術,促進重大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引領產業高端化發展的創新創業團隊,分已落戶項目和未落戶項目。
1.雙創團隊(已落戶)項目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團隊成員由領軍人才和核心成員組成,不少于3人。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礎、明確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開發目標,引進后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2)團隊成員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且有2年以上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院所、科研機構從事研發及管理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效。優先支持團隊成員中有青年人才的項目;(3)團隊領軍人才應在國際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力,研究成果居國際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獲得過蘇州市級及以上人才計劃認定;(4)創業團隊的領軍人才應為企業主要負責人且為第一大股東或自然人第一大股東,主要精力在昆山企業,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團隊成員總股權一般不少于30%。核心成員應在申報單位全職工作,擔任研發機構主要負責人、關鍵研發項目主持人及以上職務;(5)創新團隊成員應全職在引才單位擔任高管或關鍵研發項目負責人及以上崗位,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已到崗工作,稅前年薪不少于30萬元;(6)實施的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能有效解決產業核心技術、共性關鍵技術,具有顯著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項目總投入不少于2000萬元,且能夠在未來5年實現產業化,具有顯著的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7)團隊成員應于2020年1月1日之后來昆山創業或全職引進到昆山企業、高校院所、科研機構領銜研發及管理工作,并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引進手續正式到崗等相關工作。2.雙創團隊(未落戶)項目主要支持擬來昆山創業的團隊,基本條件須滿足上述條件(1)-(6),且在獲得雙創團隊(未落戶)項目認定資格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內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
02創業領軍人才
1.創業領軍人才(重大領軍、領軍、孵育)主要支持既通科技又懂市場,帶團隊、帶技術、帶項目來昆創業,對我市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和經濟高質量發展起到引領支撐作用的領軍人才,分已落戶項目和未落戶項目。
已落戶項目人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3年以上相關研發、管理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2)創辦企業屬于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創業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相關核心技術,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企業繳納社保人員(非股東)不少于1人;(3)為企業主要負責人,股權一般不少于20%或為自然人第一大股東,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通過持股公司出資的,除上述條件外,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200萬元;(4)應于2022年1月1日后來到昆山,并于2022年1月1日—2024年9月20日之間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創業領軍人才(重大領軍、領軍)項目重點支持頂尖人才領銜、掌握關鍵核心技術、項目投入大、具有良好的市場開拓基礎、已獲社會融資的優質創業項目,其中,創業領軍人才(重大領軍)項目需滿足人才現金實繳出資500萬元及以上。未落戶項目主要支持擬來昆山創業的人才,優先支持海外人才和全職創業人才。基本條件應滿足上述條件(1)-(3),并在獲得創業領軍人才(未落戶)項目認定資格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2.創業領軍人才(本土成長)主要支持昆山本土創新體系培養的人才首次在昆創業,為我市產業創新集群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領軍人才。基本條件除滿足上述“創業領軍人才(重大領軍、領軍、孵育)”類的條件(1)、(2)、(3)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申報企業為人才在蘇州首次創辦的企業,申報人應于2022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之間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
03創業成長人才
主要支持來昆時間較長,創辦企業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和成長性的創業人才。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人為企業主要創辦者和實際控制人(為企業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且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2.企業創辦時間在3年以上10年以內(2014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間成立),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成長性和創新能力;3.企業至少擁有1項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或國家新藥、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4.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場前景,上年度銷售收入不少于2000萬元,創辦5年以上的企業,最近2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500萬元;5.申報企業須為有效高新技術企業、上市企業或三年內入選過蘇州市級及以上“獨角獸”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等,且承擔過蘇州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
04創新領軍人才
創新領軍人才分為企業創新領軍人才和高校院所創新領軍人才,主要支持到昆山企業、高校院所、科研機構領銜科技創新研究,能促進引才單位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領軍人才,分為已落戶項目和未落戶項目。創新領軍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2.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院所、科研機構關鍵崗位2年以上相關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為突出業績,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3.2022年1月1日之后引進到昆山單位全職工作,擔任研發機構主要負責人、關鍵研發項目主持人及以上職務,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引進手續正式到崗工作,引進后能全職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4.引才單位給予人才的稅前年薪不少于30萬元;5.引才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②蘇州市級及以上獨角獸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入選企業;③昆山市級及以上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④建有蘇州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機構);⑤在昆高校和科研機構;⑥經區鎮推薦的引才單位。未落戶項目主要支持擬來昆山全職開展創新工作的人才,優先支持海外高層次人才。基本條件應滿足上述條件1-2,申報單位應滿足上述條件5,人才在獲得創新領軍人才(未落戶)項目認定資格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職引進,并滿足上述條件4。
05青年領軍人才
主要支持在昆創業或全職引進到昆山開展創新工作的青年人才,分為青年創業領軍人才、青年創新領軍人才。
青年創業領軍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1)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有較好的創新能力,擁有與創業領域產品、技術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2)創辦企業屬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為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精力在昆山,股權一般不少于20%或為自然人第一大股東,且已到位現金出資不少于50萬元;(3)主導產品和技術能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4)應于2022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之間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青年創新領軍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1)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2)應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從事研發及管理2年以上的經歷,工作業績突出,引才單位應具有與創新領軍人才引才單位相同的資質;(3)2023年1月1日之后新引進到昆山,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引進手續,并全職到崗工作,引進后能全職連續在就職單位服務3年以上。
三、申報受理
(一)申報方式
申報人登錄“昆如意人才管理服務平臺”(http://180.97.207.63:8099),注冊填報“一企一檔”企業基本信息,注冊通過后,點擊“我要申報”,進入科技局“昆山市雙創人才”項目申報界面,選擇對應申報類別在線填寫信息,并上傳相應佐證材料。經申報項目所在區鎮科技人才管理部門初審推薦上報。
(二)申報材料
雙創團隊需提供:項目真實性承諾書、項目申報書,以及團隊成員基本情況、企業基本情況、項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創業領軍人才、創業成長人才需提供:項目真實性承諾書、項目申報書,以及人才基本情況、創辦企業情況、創業項目情況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創新領軍人才需提供:項目真實性承諾書、項目申報書,以及人才基本情況及與引才單位關系、實施項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各類別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詳細清單參見附件,所有材料需在該申報批次網上集中受理截止時間之前完成提交。
(三)受理時間
1.第一批受理雙創團隊(已落戶)、創業領軍人才(已落戶)、創業成長人才、創新領軍人才(已落戶)項目,網上集中受理時間:7月5日9:00—7月15日17:00。
雙創團隊(已落戶):企業注冊時間在2020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之間。創業領軍人才(已落戶):企業注冊時間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之間。創業領軍人才(本土成長):企業注冊時間在2022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之間。創業成長人才:企業注冊時間在2014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間。創新領軍人才(已落戶):人才來昆時間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2.第二批受理雙創團隊(未落戶)、創業領軍人才(已落戶、未落戶)、創新領軍人才(未落戶),青年領軍人才,網上集中受理時間:8月20日9:00—9月20日17:00。創業領軍人才(已落戶):企業注冊時間為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20日。
四、其他相關事項
(一)對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引進的國家級人才項目、社會資本引進落戶的優秀人才創業項目、舉薦專家和最佳引才合作伙伴舉薦的項目、全國高水平創業大賽的優秀獲獎項目、海外優秀人才項目等,經評估符合相關條件的,可優先支持。
(二)對企業發展迅速、獲得市場化基金投資、企業高薪聘用等各地重點扶持的優秀人才項目,經各區鎮推薦,可適當放寬申報條件。
(三)各區鎮既要廣泛宣傳,積極引進推薦優秀創新創業人才(團隊),也要按照申報要求,嚴格申報條件和程序,認真核查申報材料,把好引進人才的質量關,做到客觀公正、公開透明。
(四)申報人及申報單位應守法守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且近3年無重大失信行為和不良記錄。
(五)各申報單位必須保證所提交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對引進人才的介紹和評價應依據充分、客觀公正;申報人要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對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5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及個人的申報。
(六)同一人才或項目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次,累計申報不超過2次。不受理已入選“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個人項目的人才項目(孵育類除外)。
(七)創業類項目入選后至考核驗收結束,申報人實際出資金額不得減少;創新類項目入選后至考核驗收結束,申報人薪酬不得降低。
(八)各區鎮要加強對申報單位的服務與指導。
昆山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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