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條件
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4-02-06
一、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應屬于國內率先實現重大技術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尚未批量取得市場業績的能源領域關鍵技術裝備,包括前三臺(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設備、整機設備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統、基礎材料、軟件系統等。
2、申報項目以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助力構建新型能源體系為導向,重點聚焦先進可再生能源、新型電力系統、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綠色高效開發利用、新型儲能、抽水蓄能、氫能及其綜合利用、能源系統數字化智能化、節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3、對填補國內空白、打造世界首臺(套)領先優勢、引領新興產業發展的成套、整機設備及關鍵零部件予以鼓勵和傾斜。
4、申報項目技術裝備應已完成研制,并具備示范應用條件;依托工程應已落實項目建設前置條件,具備一年內簽訂正式供貨合同、兩年內正式開工條件,且工程建設周期可控。
5、鼓勵重型燃氣輪機、變速抽水蓄能、特高壓關鍵組部件等重大技術裝備,申報不同批(次)首臺(套)示范,通過工程應用促進技術裝備優化完善和迭代升級,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二、注意事項
1、請申報企業按照申報要求準備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四份膠裝成冊并加蓋企業公章,送至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4號窗口。紙質材料須與網上填報一致。(紙質材料中必須從企服中心官網征集系統中打印申報材料索引頁,并且膠裝在申報材料中最后一頁,未按要求裝訂和打印索引頁的將不接收)
2、電子版包括WORD文檔和PDF掃描文檔,光盤刻錄,每個項目不超過30M,送至企服中心4號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