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3-10-16
為進一步推進數字創意和高技術服務兩大產業創新集群發展,持續探索古城保護新實踐,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加快推進姑蘇區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完善人才培養體系,打造“引育留用”全鏈條人才生態,切實發揮人才政策的激勵和導向作用,持續優化創新創業人才激勵機制,2023年姑蘇區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正式開始申報了,智多星為大家整理了具體的申報方法,供有需要的企業參考。
一、申報流程
1.申報時間
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3日。
2.申報方式
企業登錄“姑蘇區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http://gccrc.gusu.gov.cn/yzs/index.html),進入申報頁面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企業首次申報的,須先進行企業注冊再填報信息。報的,須先進行企業注冊再填報信息。
3.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2)企業內部對推薦人選的公示材料(格式詳見附件1);(3)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需提供區級及以上人才計劃證書或認定文件。領軍人才非企業法人而是股東的,另須提供企業的股權驗資證明;
(4)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需提供有效期內的高企證書或認定文件;
(5)擁有市級以上研發機構企業需提供相關部門認定或立項文件;
(6)總部企業需提供相關部門認定文件;
(7)各街道重點推薦企業不超過3家,需提供各街道出具的推薦意見(注明公司規模、行業領域、推薦理由等,詳見附件2)。
各企業每年申報人數最多不超過3人。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
(2)學歷、學位證書(港澳臺及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如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未明確所學專業,還需提供所學專業佐證材料,如課程設置及其翻譯件等);
(3)與申報企業依法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4)江蘇省社會保險權益記錄單(參保人員);
(5)工資薪金證明材料:稅務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在申報企業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2022年10月-2023年9月);申請人個人所得稅app工資薪金收入憑證(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收入納稅明細查詢→選擇納稅年份→選擇工資薪金這一類別,提供每月詳細截圖,并統一按時間順序制作為一張PDF文檔);
(6)《姑蘇區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申請審批表》(網上復審通過后方可下載,于現場審驗時提供,企業及審核單位蓋章后有效);
(7)其他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如中級以上職稱證書、職務發明專利證書(排名前三)等。
申報材料的企業名稱須與企業工商注冊名稱、系統注冊名稱一致,若不一致,請提供企業工商變更說明。以上材料須在申報系統中掃描原件上傳,并于現場審驗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審核時視為不通過。
4.認定程序
網上初審:10月16日~11月8日。各街道對照選拔條件,對申報企業及申請人上傳的相關材料進行網上初審,主要審核企業及申請人資質、相關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與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報條件且材料齊備后方可通過初審。
網上復審:11月8日~11月24日。區人社局(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按照最終認定人數1:1.5的比例,取初審后排名前90名的人員信息進行網上復審,形成復審通過的企業及人員名單。復審通過人員不足90人,按序遞補。復審未通過的申報企
業及申請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
現場審驗:11月27日~12月8日。統一由申報企業經辦人攜帶通過復審人員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至姑蘇區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進行現場審驗,查驗材料齊全無誤后,在《姑蘇區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申請審批表》及所有材料復印件上蓋章,并將通過審驗的材料復印件整理匯編成冊。
認定發文:審驗結束后,區人社局根據積分排名情況形成建議資助名單,報區委人才辦主任會議審定后,面向社會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即正式發文公布資助名單;公示有異議的,由區人社局進行核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以上為計劃安排時間,具體實施節點請及時關注申報系統。
二、其他事項
1.各街道應高度重視姑蘇區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的申報、審核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廣泛動員,嚴格審核,保證質量。本年度將適時對各街道初審的有效性進行考核。
2.已獲得蘇州市姑蘇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市區兩級領軍人才計劃資助的各類高層次人才不再重復資助,請各街道在審核時仔細核對。
3.申報單位及個人應確保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取得姑蘇區緊缺人才扶持資金的,經查實,取消各類緊缺人才資助資格,追繳資助資金并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受資助的各類緊缺人才在資助期內有違法違紀行為或調出姑蘇區的,取消資助資格。
4.2023年度按積分排名擇優資助前60名申請人,并依據受資助人總數的30%、70%的比例分別給予9萬元、6萬元的薪酬補貼,其中積分在90分及以上的獲評人才給予12萬元補貼。
5.薪酬補貼自認定后下一年起分兩年等額撥付,補貼資金通過所在企業劃轉至受資助人。受資助人所在企業負責資助申報、資金分發及后續管理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