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3-10-11
各有關單位:
根據《蘇州工業園區關于加快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蘇園管〔2021〕9號)及《蘇州工業園區科技創業孵化載體管理實施細則》(蘇園科〔2021〕39號)(以下簡稱《細則》),為加快孵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構建良好創新創業生態,引導科技創業孵化載體高質量發展,現組織開展園區2023年蘇州工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在園區實際注冊并運營滿6個月。
(二)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屬租賃場地的,應具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
(三)孵化器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1個的資金使用案例。
(四)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不少于4人,配備創業導師不少于4人。
(五)在孵企業不少于20家(專業化科技企業孵化器不少于10家),累計畢業企業不少于5家(專業化科技企業孵化器不少于3家)。每家在孵企業平均實際使用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專業化科技企業孵化器平均實際使用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
(六)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3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占比不低于20%。
(七)申請園區級專業化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除滿足上述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聚焦某一細分產業領域,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60%以上。
(八)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并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
2.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科技企業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集成電路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九)企業從科技企業孵化器中畢業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一項:
1.經國家備案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2.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500萬元。
3.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1000萬元。
4.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二、申報方式和流程
系統申報:請登錄蘇州工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官網(http://sme.sipac.gov.cn)——企業用戶登錄——用戶空間——業務征集平臺——選擇“2023年蘇州工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點擊報名進入填報頁面——在線填寫申報書并按要求上傳附件(見附件1)。系統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紙質材料報送:系統形式審核通過后,各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材料清單及裝訂順序(見附件2),將申報材料紙質版裝訂成冊(申報材料要求蓋章處,須加蓋公章,復印章無效,申報材料需加蓋騎縫章。請采用A4紙雙面打印,不得以活頁方式裝訂,一式一份),報送至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旺墩路168號市場大廈2樓)5號窗口。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項
1、同一申報單位不能同時申請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
2、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擔負主體責任,嚴禁弄虛作假,如發現不實申報的,將取消申報資格,并列入失信企業名單。
蘇州工業園區科技創新委員會
蘇州工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