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4-10-10
各有關單位:
根據《蘇州市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實施辦法》(蘇委人才〔2024〕6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就組織申報2024年蘇州市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蘇州市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申報單位應在我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我市重點產業鏈規模以上企業;
2.市級以上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
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4.承擔省重大、市重點產業項目的企業。
各單位申報人數不超過20人。
二、申報對象
姑蘇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申報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要求,與申報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在蘇州正常繳納社保,在園區繳納個稅;
2.本人專業與所在崗位匹配,且專業符合《蘇州市2024年度重點產業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可在申報系統下載查閱或參見附件3);
3.全日制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申請人在申報當年度年齡分別不超過35周歲(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歲(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歲(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申報受理
1.申報時間
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
2.申報方式
單位及個人登錄“蘇州人才總入口”→項目申報(人才項目一網通報)→專項計劃“緊缺”,進入“蘇州市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申報頁面,點擊“我要申報”,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今年申報采用“個人填報信息、單位統一提交”的模式。平臺用戶體系對接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升級為統一的政務服務認證體系,首次申報的,申報人和單位業務負責人均須先通過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進行單位注冊。個人信息填報之前須先關聯單位,個人信息填寫完成后由單位進行提交審核。具體的操作指南見附件4。
3.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須提供以下材料,(1)、(2)為必要材料,(3)、(4)、(5)、(6)選擇其一提供即可(需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如為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合伙機構請上傳營業執照或執業許可證;
(2)企業內部對推薦人選的公示材料(格式詳見附件1);
(3)我市重點產業鏈規模以上企業(申報范圍一)需提供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其中制造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須達到2000萬元,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須達到1000萬元)。規模以上企業不限制投資方式,內資企業或者外資企業均可;
(4)市級以上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申報范圍二),如領軍人才是股東而非企業法人的,須提供企業的股權驗資證明(股東需為直接持股,不能為機構代持);
(5)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范圍三)需提供有效期內(到期日在2024年9月30日以后即可)的高企證書或認定文件(公示文件無效);企業如果進行過工商變更的,證書上是舊的企業名稱,需要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通知書;
(6)承擔省重大、市重點產業項目的企業(申報范圍四),由市發改委出具清單。
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材料(需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護照(中國內地居民提供身份證,臺港澳地區居民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
(2)學歷學位證書(港澳臺及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如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未明確所學專業或所學專業在系統中無法精準匹配,還需提供所學專業佐證材料,如課程設置介紹或成績單及提供翻譯社的翻譯件),專升本學歷另須提供學信網信息查詢截圖且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
(3)與申報單位依法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
(4)年工資薪金收入憑證(以下兩項材料均須提供),入職滿一年提供2023.9-2024.8,入職不滿一年提供2024.8月往前至入職當月,日期以稅款所屬期為準:
①稅務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在申報企業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園區稅務機關出具);
②個人所得稅app工資薪金收入憑證(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收入納稅明細查詢→選擇納稅年份→選擇工資薪金這一類別,提供每月詳細截圖,并統一按時間順序制作為一張PDF文檔)。稅務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在申報單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入職滿一年:2023年9月-2024年8月;入職不滿一年:2024年8月往前至入職當月),個人所得稅app工資薪金收入憑證(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收入納稅明細查詢→選擇納稅年份→選擇工資薪金這一類別,提供每月詳細截圖,并統一按時間順序制作為一張PDF文檔),申請人在申報單位年收入根據其年工資薪金所得額計算,原則上需工作滿一年,未滿一年的按其所提供的工資薪金實際所得總額計算。
(5)社保公積金如果在申報單位繳納,系統會進行關聯,如未顯示關聯,需要補充參保證明,可以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即可看到網辦大廳界面,個人注冊登錄后,進入個人用戶中心,查看“我的權益單”,點擊“江蘇省社會保險權益記錄單(參保人員)”,選擇開始和終止年月,點擊預覽即可查詢和打印相應的繳費記錄明細;或者登錄“江蘇智慧人社APP”,打開“個人權益單”,可以在“江蘇省社會保險權益記錄單(參保人員)”中查詢及打印相應的繳費記錄明細;
(6)重點產業項目人才須提供在企業從事該項目的相關崗位證明(不限制格式,可參考附件2);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職稱證書、已授權專利證書、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等。
申報材料的單位名稱須與單位工商注冊名稱、系統注冊名稱一致,若不一致,請提供單位登記通知書(注明原單位名稱,變更后單位名稱)。以上材料須在申報系統中掃描原件上傳。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審核時視為不通過。
4.遴選機制
蘇州市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采取積分認定制,根據人才的學歷層次、緊缺指數、薪酬水平等維度對人才進行評價,每年擇優進行資助。
1.個人素質,占20%權重。申請人為本科學歷學位的積50分,碩士學歷學位的積70分,博士學歷學位的積90分。
2.緊缺指數,占30%權重。申請人所學專業須列入《蘇州市2024年度重點產業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按照緊缺指數級數賦分,3級以下積50分、4級積70分、5級積90分。
3.薪酬水平,占50%權重。申請人在單位年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達到20萬元至100萬元,可積60分至100分,薪酬越高,積分越高。薪酬水平的積分標準可進行動態調整。
此外,擁有中級職稱者加1分,副高職稱者1.5分,正高級職稱者加2分;擁有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者加1分,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者1.5分,特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者及以上加2分;擁有職務發明專利的,國內發明專利(第一發明人)每項加1分,通過PCT(專利合作條約)途徑申請國際專利,并獲得其他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第一發明人),每項加1.5分,通過PCT(專利合作條約)途徑申請國際專利,并獲得美國、歐盟成員國、英國、日本、韓國等發達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第一發明人),每項加2分;獲得國(境)外學士及以上學位者加1分。所有加分項每人累計不超過5分。
5.認定程序
網上初審:10月8日~11月8日。其他重點產業緊缺人才(申報范圍一至三):由各地人社部門對照選拔條件,對申報企業及申請人上傳的相關材料進行網上初審。蘇州市企業高端人才推薦引進的團隊成員(最多不超過3個)參與上述打分系統進行評估,達到各檔次分數線的,按相應檔次享受相應的補貼,未達到最低檔分數線的視同滿足最低檔次要求。企業高端人才名單由市工信局核定提供,其中企業高端人才推薦的團隊成員除應滿足政策基本條件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1.須從蘇州大市以外全職新引進的(引進時間應與企業高端人才引進時間在同一階段<在高端人才引進前后6個月內來蘇即可>);2.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3.出具團隊成員認證說明(單位蓋章、高端人才簽字)。申報企業所涉的申請人的相關材料由各地人社部門進行網上初審。
網上復審:11月8日~11月29日。
現場抽查:12月2日~12月20日。
以上為計劃安排時間,具體實施節點請及時關注申報系統首頁信息。
四、注意事項(請仔細閱讀)
1.本通知為2024年蘇州市重點產業緊缺人才系統填報通知,紙質材料的提交和現場抽查的實施另行通知。
2.企業內部對推薦人選的公示材料,需按照通知中附件規定的格式填寫,請盡量將本年度計劃申報人員名單列完整(姓名及身份證號等信息請務必確保填寫正確),一旦園區初審通過,公示名單將不能再更改,可以多推薦(公示人數可以超過20),少申報;所有申報人員必須在公示文件內,不在公示文件內的不能申報;公示文件抬頭處企業名稱需要和系統中申報單位名稱、落款公章名稱一致;公示文件需要蓋企業公章,不要蓋人事章。
3.本年度企業設置兩級申報,第一級由申請人自行登錄系統申報,第二級位企業賬號登錄限制上報人數。請申請人及企業申報后自行積極關注系統狀態,若有退回修改,及時按照退回意見修改并提交。
4.已獲滿姑蘇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資助者,不再重復享受該項政策;2015年及之前入選姑蘇重點產業緊缺人才的人員(無論經費是否已經申領完畢),都不能再次申報。已獲2023年認定的緊缺人才,如人才所在單位未變更,可按照老政策的補貼要求,繼續申滿補貼。如人才離職即停止在原單位發放補貼,但可在新單位重新申報該項資助,符合要求者可按新政標準,撥付剩余補貼。
5.申請人存在刑事犯罪記錄,原則上取消政策享受資格。當年度存在嚴重失信記錄的,原則上取消當年度及下一年度政策享受資格。申請人及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申請人在申報、申領期間相關資質發生重大變化的,需要及時報備,若有虛假瞞報等情況,一經查實,取消單位、人才申領政府各類人才資助的資格,追繳補貼資金并按規定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6.經認定的人才可分層次獲得30萬元、15萬元、10萬元、6萬元不等的薪酬補貼。薪酬補貼自認定后下一年起分兩年等額撥付,每年集中申領一次,通過所在單位撥付至入選者。
7.蘇州市重點產業緊缺人才在評定所在地購買首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相關規定執行,貸款額度可放寬至最高限額的2倍,自評定之日起3年內有效。工作單位(繳存單位)應與有權部門印發的入選人員名單文件中載明的工作單位一致。同時,其非戶籍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由人才所屬縣級市(區)的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在轄區內公辦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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