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4-04-03
為加快推進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建設,進一步加大高層次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引進力度,不斷提升園區創新源地、產業高地建設水平,現啟動第十八屆園區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創業工程的申報工作。
本屆科技領軍人才分兩批次集中受理評審,目前啟動第一批科技領軍人才的申報工作。
一、項目定位
企業(團隊)可根據項目情況自行選擇申報類別,具體獲評類別按最終評審結果為準。
二、支持領域
面向世界科技發展前沿和園區新興產業發展戰略需求,重點支持生物醫藥、納米技術應用、人工智能、新能源、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等領域引進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
優先支持圍繞國家生物藥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第三代半導體技術創新中心重點領域引進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
三、類型和條件
(一)創業領軍人才(領軍)
主要支持:帶團隊、帶技術、帶項目來園區創業的人才,團隊的創新水平居國際領先、項目創新方向處于世界前沿,市場前景廣闊,擁有獨立有效的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
1、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3年以上研發、管理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
2、創業項目掌握相關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主導產品具有較好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
3、申報人應為企業的主要創辦人,股權一般不低于30%或為自然人第一大股東,認繳金額不低于500萬元且現金出資不低于100萬元。通過持股公司出資的,除上述條件外,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認繳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且現金出資不少于200萬元;
4、優先支持通過“揭榜掛帥”等形式承接園區“一區兩中心”重大技術需求的人才;
5、申報企業應于2022年1月1日后在園區注冊或擬注冊;
6、特別優秀的項目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創業領軍人才(成長)
主要支持:帶成熟科技項目來園區創業的人才,團隊研發能力強、項目產業化基礎好、產品市場規模大,企業落地后能快速成長、形成地方經濟貢獻。
1、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3年以上研發、管理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
2、創業項目技術成熟度高、成長性好,1年內能夠實現1000萬元及以上年主營業務收入(不含關聯交易和貿易性收入),且企業此后每年主營業務收入額保持增長;
3、申報人應為企業的主要創辦人,股權一般不低于30%或為自然人第一大股東,認繳金額不低于500萬元且已到位的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通過持股公司出資的,除上述條件外,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認繳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且現金出資不少于200萬元;
4、申報企業應于2022年1月1日后在園區注冊或擬注冊;
5、特別優秀的項目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創新領軍人才
1、申報人一般應具有博士學歷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有5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2、申報人原則上應于2022年1月1日后引進至園區工作或是即將引進到園區的人才,引進后能全職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
3、引才單位給予人才的稅前年薪不低于30萬元;
4、申報人所在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由國內外院士、國家級專家、各級科技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
(2)園區內科技類上市企業(不含新三板);
(3)國家或省認定的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軟件與集成電路企業等;
(4)各級獨角獸和準獨角獸企業、各級瞪羚和瞪羚培育企業;
(5)擁有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新型研發機構、創新聯合體(牽頭單位及成員單位)、人才攻關聯合體(牽頭單位及成員單位)等市級以上研發機構;
5、優先支持通過“揭榜掛帥”等形式承接園區“一區兩中心”重大技術需求的人才;
6、特別優秀的項目可適當放寬條件。
四、其他相關事項
1、有異地遷入的企業申報創業領軍人才(領軍、成長)項目的,企業設立時間以遷入園區的時間為準;
2、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創業領軍人才(領軍、成長)、創新領軍人才具有博士學位的可以折算3年工作經歷;
3、申報人股權占比是指在注冊資本中認繳金額占比且不含技術入股;自然人第一大股東是指在注冊資本中認繳金額最大且在實收資本中實繳金額最大;申報人現金出資是指在創辦企業的實收資本中的貨幣出資;以持股公司出資的,申報人在申報企業貨幣出資計算:申報人在持股公司的實繳股權占比*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貨幣出資;申報人在申報企業占股計算:申報人在持股公司的認繳股權占比*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認繳股權占比;兼有自然人與持股公司出資的:貨幣出資金額按比例加權計算,其中自然人出資的按100%計算,持股公司出資按50%計算;股權占比為自然人出資和持股公司出資兩種情況股權占比相加計算;
4、對于外籍人才,如果創業公司注冊為內資公司,其股份可由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代持;
5、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2000年1月1日之前獲得學位的除外);
6、申報的人才及申報單位應守法守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且近3年無重大不良記錄。申報人及申報單位應客觀、真實、完整地填寫申報材料,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5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和個人的申報;
7、創業領軍人才(領軍、成長)項目應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將企業總部設立在園區,完成實繳出資、并有1名以上非股東的社保人員。
五、申報受理
1、申報方式及受理時間:
第一批的申報系統將于4月7日開放,填報截止時間為5月15日下午17:00。申報項目網上填報后經招商部門和科創委審核通過后方完成申報。網上申報時請仔細閱讀申報通知,認真選擇招商部門。同一項目同一年度不得重復申報蘇州工業園區科技領軍人才計劃。
2、申報網址:http://techpioneers.sipac.gov.cn/
登錄網址后,點擊“我要申報”進入申報界面。創業領軍人才項目支持企業與團隊兩類用戶申報,已在園區注冊企業的,請用“企業用戶”登錄系統申報;未在園區注冊企業的,請申請注冊“個人用戶”登錄系統申報。
蘇州工業園區科技創新委員會
2024年4月
附件3:創業類領軍申報承諾函
附件4:創新類領軍申報承諾函
附件5:附件材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