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3-08-08
一、申報內容
本次申報內容為蘇州市級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申報單位須符合《關于印發<蘇州市科技創業孵化載體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蘇科規〔2020〕3號,以下簡稱《細則》)規定的條件。申請市級眾創空間備案的機構,需實際注冊并運營滿半年;申請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的機構,需實際注冊并運營滿1年。
二、申報方式
(一)眾創空間
1.申報單位需登錄蘇州市眾創空間協會網站,點擊進入“市級眾創空間備案”,按要求如實填寫《蘇州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書》,并上傳相應附件證明材料。
2.各縣級市(區)科技局審核、匯總后,將推薦函、推薦表、主管部門承諾書(紙質蓋章版一式一份及電子版)和申報材料(紙質蓋章版一式一份)統一報送。
(二)科技企業孵化器
1.申報單位需登錄蘇州市科技局網站,點擊進入“蘇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或登錄“蘇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申報平臺”點擊“蘇州市科技局”圖標進入,按要求如實填寫《項目基本信息表》、《蘇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申報書》,并上傳相應附件證明材料。
2.各縣級市(區)科技局審核匯總后,將推薦函和推薦表、主管部門承諾書(紙質蓋章版一式一份及電子版)和申報材料(紙質蓋章版一式五份)統一報送。
三、申報要求
1.各申報單位承擔申報主體責任,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提交申報單位信用承諾書,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負責,嚴禁虛報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
2.按屬地化管理原則,由所在地科技局在網上審核后推薦上報,申報材料經所在地科技局網上審核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紙質申報材料和網上申報內容必須完全一致,正反打印、書本式裝訂方式。各縣級市(區)科技局要切實強化審核責任,對申報材料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3.已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不在本次市級備案申報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