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3-10-09
產業創新集群細分領域,采取主動布局與競爭擇優相結合的方式,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著名科學家和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或創新創業團隊、本地龍頭骨干企業,在蘇州建設一批在行業細分領域單點突破、具備國際領先水平、“高精尖專特新”的新型研發機構。
申報單位須為申報通知發布之日前,注冊滿半年并實際運營。
1、在蘇州設立,聚焦科技創新需求,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的獨立法人機構。
2、聚焦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和先進材料等主導產業創新集群融合發展需求,有效整合創新資源、強化源頭技術供給,逐步形成研發特色鮮明、產業支撐能力顯著、多類型機構匯聚的新型研發機構集群化發展態勢,進而推動創新鏈和產業鏈互動融合,成為引領產業發展和區域競爭力躍升的強力支持。
3、蘇州市新型研發機構應具備:
(1)由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著名科學家和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或創新創業團隊、本地龍頭骨干企業設立,辦公和科研場所設在蘇州。
(2)以技術研發服務為核心,不直接從事市場化的產品生產和銷售。
(3)建設期內新增投入不少于5000萬元,其中研發經費支出占比不低于50%。
(4)擁有開展研究、試驗、服務等必需的條件和設施。建設期滿機構自行購買、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000萬元,或財政資金購買、委托其管理的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2000萬元。
(5)人才團隊結構合理穩定、研發能力較強,其中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固定研發人員占職工總人數的30%以上。
(6)建設期內面向社會的研發服務收入不低于300萬元、且占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實施方式:本年度新型研發機構按照A、B類組織,各區項目支持經費由市級承擔,各縣級市項目采取市、市(縣)1:2比例聯動的方式給予支持。
(1)A類項目在建設期內分期分檔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2)B類項目為培育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