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4-07-30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是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等各類資質認定及各類科技計劃項目時的重要依據,下面智多星就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研發費用中研發領料是否可以全部加計扣除的相關知識吧。
一、研發領料一般發生情形
研發領料的常見情況在沒有生產訂單時,為了測試能否達成研發項目的目標,會進行小試、中試及產品試制等環節。
二、研發領料在研發項目發生的階段
研發可以分為以下五個階段:市場調研與設計、立項、實驗室、小試、中試階段。在后三個階段,有可能因研發項目需求,領用材料進行測試,這時就會產生研發領料的情況。
三、研發領用原材料后的三種結果
1.直接消耗至沒有價值;
2.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制品;
3.形成產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產品。
四、賬務處理方法
針對上述研發領用的原材料最終去向,我們可以劃分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處理:
(一)研發材料直接消耗至沒有價值,公司無需進行會計處理。
(二)對于研發形成的廢料銷售處理時,應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的要求確認收入并結轉成本。但對于廢料銷售沒有明確規定,廢料到底是不是副產品?正常來說,廢料也有可能不屬于副產品。
實操層面,如果廢料是偶爾產生的,價值不高,就不從研發費用中轉入存貨成本,直接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
如果廢料是持續產生,金額又比較大,應該考慮從研發費用中轉出相應金額計入存貨成本。
如果是IPO審計,即使金額較小,還是要從研發費用中轉出相應金額至存貨成本。
(三)分兩種情況,1、研發最終形成產品對外銷售;2、形成樣品免費贈送客戶進行驗證測試。
針對上述第1種情況,研發形成的產品入庫當期沖減研發費用,計入存貨科目,對外銷售時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同時結轉主營業務成本。會計處理如下:
(1)入庫時沖減研發費用
借:庫存商品
貸:研發費用
(2)對外銷售時候確認收入及成本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詳細的分析見《研發過程中產出的產品,對外銷售時會計處理和高新口徑研發費用金額的認定》
針對上述第2種情況,研發形成的樣品免費贈送客戶進行驗證測試的,公司無需進行特殊會計處理,建立臺賬進行備查登記即可。
五、加計扣除的可行性
不一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的表述非常明確:“(四)特殊收入的扣減:企業在計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時,應扣減已按《通知》規定歸集計入研發費用,但在當期取得的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減的,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零計算。企業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的,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不得加計扣除。”
六、在2023年做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時,此部分研發費用要進行分析
1、可以加計扣除;
2、可以加計扣除,研發過程中產生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制品,未來產生收入時,要扣減,不足扣減的,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零計算。
3、(1)本年度未對外銷售時,有兩種選擇:
A、本年度先可以加計扣除,后續年度銷售時,再沖減銷售年度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不足沖減,無限期向下一年度遞延;
B、由于未來年度一定會產生銷售,因此本年度直接放棄加計扣除;
(2)本年度已對外銷售——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不得加計扣除。
七、注意事項
1、產品中間試驗、產品試制時,僅是材料不能加計扣除,消耗的人工、制造費用等,還是可以加計扣除的;
2、由于研發費用每年20%核查比率,因此,如果研發領料享受加計扣除,要準備好《研發領料后續跟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