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4-04-30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和人才強市戰略,加快引進、集聚高層次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2024年“太倉科技領軍人才計劃”項目申報工作開始了,智多星將具體申報要求整理如下。
1.重大創新創業團隊
重大創新創業團隊分為頂尖團隊和重點團隊兩類,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頂尖團隊主要支持在相關重點產業領域已取得杰出成績,擁有重大原始創新技術或成果,具備解決重大產業技術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或成果轉化能力,能夠引領和推動產業向高端延伸及跨越發展的具有影響力的團隊。基本條件如下:
(1)團隊由領軍人才和相關核心成員組成,至少3人。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和職責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礎、明確的研究開發目標,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
(2)團隊領軍人才應在國際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一般應為諾貝爾獎獲得者、發達國家科學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不含青年項目)、世界500強企業總部首席執行官、首席技術官或同等職位的人才以及相應層次國家級榮譽獲得者等,創新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強,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領域、本行業前列,業績突出,主要精力在太倉。團隊核心成員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且有2年以上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從事研發及管理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效;
(3)團隊應于2022年1月1日后引進到太倉創業或全職引進到太倉企業、在太高校或科研院所領銜研發及管理工作。創業團隊的領軍人才應為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股東,主要精力在太倉企業,且個人實繳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團隊成員總股權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200萬元。創新團隊的領軍人才應在引才單位擔任高管或關鍵研發項目負責人及以上崗位,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已到崗工作;
(4)實施的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能有效解決產業核心技術、共性關鍵技術和“卡脖子”技術,項目總投入不少于1億元,其中目前已投入經費不低于3000萬元(或創業類團隊已獲得社會融資不少于2000萬元),且能夠在未來5年實現產業化,具有顯著的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
重點團隊聚焦我市科技創新前瞻領域,注重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突破和重大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基本條件如下:
(1)團隊由1名領軍人才、2名及以上核心成員組成。團隊所有成員均于2022年1月1日后引進到我市,已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的有2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或管理等工作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團隊成員間專業結構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入選后能在引進單位連續工作不少于3年。團隊一般應配有1名35周歲以下青年人才;
(2)創業類團隊領軍人才應符合太倉科技領軍人才創業類基本申報要求,并應具備省雙創創業團隊申報資質;創新類團隊應具備省雙創創新團隊申報資質;
(3)團隊成員從來太工作次月起,申報單位給予其薪酬月均不少于1萬元;或在申報單位的實收資本中團隊成員個人實繳貨幣出資100萬元以上。入選后至考核驗收結束,團隊成員薪酬不得降低或實際貨幣出資金額不得減少;
(4)項目期內(立項后3年內)新增研發投入不少于3000萬元。
優先支持:社會資本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團隊項目。
2.創業領軍人才
主要支持具有較強資源整合能力,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來太倉創業,特別是懂技術、懂市場,在相關領域開創技術新路徑、商業新模式、產業新質態,對我市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起到引領支撐作用的領軍人才。基本條件如下:
01、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業績特別突出的可放寬到本科),3年以上研發、管理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
02、創業項目掌握相關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主導產品具有較好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
03、申報人應為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職務),且主要精力在太倉。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股權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為自然人第一大股東,且已到位的貨幣出資(實收資本,不含技術入股)不少于100萬元;通過持股公司出資的,除上述條件外,人才折算貨幣出資不少于200萬元。對于外籍人才,如果創業公司注冊為內資公司,其股份可由直系親屬(夫妻、父母、子女)代持。入選后至考核驗收結束,個人實際出資金額不得減少;
04、第一批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第二批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之間來太創業,并完成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的創業人才。企業須有2名及以上非股東(全職員工股權激勵的除外)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對于太倉本土創新體系培養的、為我市產業創新集群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首次在太創業的放寬人才來太時間限制。原則上人才應全職在太創業。
優先支持:全職來太創業項目、轉移來太的滬上優質項目。
3.創新領軍人才
主要支持到我市科技型企業領銜科技創新工作,能促進我市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人才。基本條件如下:
01、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業績特別突出的可放寬到碩士),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5年以上相關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為突出業績;
02、擁有能夠促進企業發展且知識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實施項目的主導產品具有產業化潛力和較好市場前景;
03、2023年1月1日后新引進到太倉企業工作,擔任研發機構主要負責人、關鍵研發項目主持人及以上職務,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引進相關手續正式到崗工作,引進后人才能為企業全職連續服務3年以上;引進單位給予人才的稅前年薪不低于30萬元,入選后至考核驗收結束,薪酬不得降低;
04、引進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較好的科技創新基礎,且能為引進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②蘇州市級以上“獨角獸”企業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入選企業;③蘇州市級以上創業領軍人才企業(僅限獲評時的企業);④建有蘇州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⑤鎮區重點推薦的企業。
優先支持:自有資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企業高薪聘用的人才、海外引進人才。
4.重點產業領軍人才
支持我市根據先導產業布局,在重點產業領域科技前沿主攻方向引進的領軍人才,須滿足以下條件:
01、符合我市重點產業領域方向
生物醫藥專項:包括生物藥、新型化藥、中醫藥、體外診斷、植介入器械、康復器材、醫藥服務外包等;
航天航空專項:包括航空基礎材料與航空裝備、航空整機裝備、航空智能裝備、航空高端服務、航天裝備與零部件等;
02、符合創業領軍人才的其他基本條件。
5.未落戶人才
未落戶人才分為未落戶創業領軍人才、未落戶創新領軍人才:
未落戶創業領軍人才主要支持擬來太創業的人才,優先支持海外人才和擬全職創業人才。基本條件應滿足創業領軍人才條件(1)-(3),并在獲得太倉領軍人才認定資格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在太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
未落戶創新領軍人才主要支持我市企業擬引進的海內外優秀人才。
申報條件如下:
01、一般應取得博士學位,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5年以上相關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海外引進人才可適當放寬工作經歷要求),并取得較為突出業績;
02、申報人一般應為江蘇省外引進,尚未全職到崗工作,引進后能為企業全職連續服務3年以上;
03、2025年6月30日前能全職到崗;
04、企業意向給予人才的稅前年薪不低于60萬元,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入選后至考核驗收結束,薪酬不得降低;
05、引才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國家或省認定的單項冠軍、專精特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
②獲得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單項300萬元以上財政資助項目或平臺支持;
③蘇州市級以上“獨角獸”企業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入選企業;
④蘇州市級以上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僅限獲評時的企業);
⑤建有蘇州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⑥鎮區重點推薦的企業。
優先支持:海外引進人才,省級以上重點企業引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