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3-09-13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的重大決策,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全要素、全產業鏈、全價值鏈深度融合,加快制造業技術、模式、業態等創新和應用,現組織開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示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圍繞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聚焦“數字領航”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等方向,遴選一批標桿示范項目,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為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明確路徑和方向(詳見附件1)。
二、申報條件和程序
(一)“數字領航”企業方向申報主體是獲得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數字化轉型領域相關試點示范的制造企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示范、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等,不接受聯合體申報。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和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方向申報主體包括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或其聯合體等,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發展能力(申報書詳見附件2、3、4、5)。
(二)部機關相關司局推薦項目數量一般不超過5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10個;各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個,且需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中央企業、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不占屬地指標,可直接報送,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數字領航”企業方向不占上述推薦名額,各推薦主體在本方向的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各自上述推薦項目數量的1/3。推薦項目需按優先級先后順序進行排列。
(三)“數字領航”企業方向不支持已入選企業重復申報。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和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方向不支持已列入前期同類試點示范的項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項目重復申報不支持未建或在建項目申報。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僅購買產品但未進行實質性合作的項目。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示范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示范,示范期為2年。
三、申報方式
紙質材料:
請申報企業按要求填寫申報書,紙質材料一式兩份膠裝成冊并加蓋企業公章、電子版光盤送至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4號窗口。(注:紙質材料中必須從申報系統打印申報材料索引頁,并且膠裝在申報材料中最后一頁。)
電子材料:
通過“蘇州工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官網(http://sme.sipac.gov.cn)——企業用戶登錄——業務征集平臺,選擇“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示范申報工作的通知”點擊報名進入填報頁面,將所有申報材料打包后壓縮上傳。
紙質檔材料、光盤和電子檔材料的申報截止時間均為:2023年9月18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可補報)
附件:
2.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示范申報書(“數字領航”企業方向)
3.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示范申報書(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