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4-03-19
省質量發展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各設區市質量發展委員會(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場監管局,各相關機構: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品牌建設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質量強省建設要求,加大“江蘇精品”品牌培育力度,持續打造“江蘇精品”品牌,現將2024年“江蘇精品”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江蘇精品”申報基本條件
按照“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目標要求,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質量強省建設、服務業創新發展等重點任務,聚焦“1650”產業體系和“51010”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以行業龍頭企業、省級(含)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為主體進行重點培育,鼓勵省級以上“老字號”企業申報“江蘇精品”。
(一)組織推薦
各設區市質量發展委員會(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場監管局在組織申報時,須推薦企業的核心優勢產品,企業申報的產品必須明示執行標準,并確保申報產品在2024年度持續生產銷售。“江蘇精品”重點培育企業除符合推薦遴選的相關條件外,需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農業。申報單位應為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等,其中省級以上標準化試點單位、農業技術推廣單位優先推薦。依法成立并正常經營3年以上。
(1)具備較好的農業基礎設施、農技推廣和綜合服務能力。
(2)達到所屬子行業領域所要求的規模,種植業、林業要求地域連片面積1000畝以上,養殖業要求年飼養大牲畜1000頭、豬羊10000頭、家禽100000羽以上,漁業養殖水體300畝、工廠化生產產量年產500噸以上。
(3)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和較好的經濟效益,農業龍頭企業申報產品2023年銷售額5000萬元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對申報產品是地理標志產品的企業,可適當降低銷售額門檻,同時提供地理標志等佐證材料。
2.制造業。申報單位應為行業龍頭企業、省級(含)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在省內注冊且有固定生產場所,批量生產3年以上。
(1)企業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和較好的經濟效益,2023年消費類產品銷售額達到2億元以上、生產資料類產品銷售額達到3億元以上;對生產技術或工藝國際領先、產業鏈延伸性好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細分行業市場占有率居全國前列的制造業單項冠軍,可適當降低銷售額門檻,同時提供佐證材料。
(2)企業利稅在全省同類企業領先,近2年內利稅保持正增長。
(3)主導或參與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際標準制修訂工作的企業優先推薦。
3.服務業。申報單位應為服務性企事業單位或區域性綜合服務機構,依法成立并正常經營3年以上。
(1)服務能夠體現行業特色,具有明顯的示范帶動作用。企業的綜合競爭實力在省內同行業處于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和經濟效益排名位于我省同行業前列,具有較好的發展潛力,2023年服務性收入3000萬元以上。
(2)企業的綜合競爭實力在省內同行業處于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和經濟效益排名位于我省同行業前列,具有較好的發展潛力。
(3)初步建立現代服務業標準體系,能夠促進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向便利化、精細化、品質化提升。
(4)重點推薦《江蘇省“十四五”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中重點發展的科技服務、軟件和信息服務、金融服務、現代物流、商務服務、現代商貿、文化旅游等具有競爭力的優勢型服務產業;健康服務、養老服務、教育培訓、家庭服務、體育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節能環保服務等具有高成長性的成長型服務產業;大數據服務、工業互聯網應用服務、人工智能服務、全產業鏈工業設計、現代供應鏈管理等具有前瞻性的先導型服務產業。
(5)優先推薦服務質量好、標準體系全、品牌影響大、主導或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制修訂工作的服務型企業。
(二)開展遴選
在各設區市推薦名單的基礎上,省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將聯合各相關成員單位組織專家對所有被推薦產品或服務的標準、質量、技術等方面進行比較論證,提出2024年“江蘇精品”重點培育企業名單。對各設區市未推薦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各相關成員單位可補充推薦。
二、“江蘇精品”標準評價要求
(一)分類定標。各設區市組織推薦時,申報企業必須提供產品(服務)明示的執行標準,同時提煉形成執行標準與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比對的“標準先進性情況自評表”。對于缺乏國家標準的產品(服務)類項目,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可制定相應標準作為“江蘇精品”認證依據。
(二)標準評價。委托省級專業標準化研究機構對“江蘇精品”重點培育企業開展標準先進性評價;重點評價標準合法性、合規性和先進性。通過評價,找出各行業的“第一”和“唯一”,以高標準引領“江蘇精品”品牌提升。
(三)標準監管。省局標準化管理處負責對自我聲明公開的企業標準進行監督,并對標準化研究機構開展標準先進性評價進行指導。
三、“江蘇精品”認證工作要求
(一)“江蘇精品”國際認證聯盟秘書處由省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負責協調和管理聯盟成員機構開展“江蘇精品”認證。
(二)聯盟認證機構將根據“江蘇精品”認證需求,實行動態管理,聯盟秘書處應強化日常工作管理,定期對認證機構完成質量和數量進行通報,適時補充相應認證機構,優進劣退。聯盟要廣泛吸納更多的國際國內權威認證機構,不斷提高認證權威性和影響力。
(三)開展認證時,企業可自行選擇聯盟認證機構開展認證,亦可由認證聯盟秘書處安排相應認證機構負責認證。認證結束后,認證機構應于7個工作日內將認證結果上報國家認監委,并按照要求將認證結果反饋至認證聯盟秘書處。
(四)認證聯盟每年12月底前向省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提交“江蘇精品”認證工作報告,主動接受監督指導。
(五)產品(服務)認證僅是“江蘇精品”品牌建設的評價手段,不是最終目的,“江蘇精品”認證證書有效期為三年。認證聯盟成員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認證聯盟最新文件要求開展相應認證工作,不得有捆綁其他業務、有償咨詢等增加企業認證成本的行為。
(六)省局認證監管處負責“江蘇精品”認證活動監管工作,發現認證機構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依法作出處理。
四、加大“江蘇精品”品牌宣傳力度
(一)各成員單位、相關部門和機構要加強政策解讀和政策宣傳,在各個行業和領域加大引導培育力度,厚植爭創“江蘇精品”的工作基礎,豐富品牌內涵,提升品牌價值。強化宣貫培訓,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引領更多優秀企業通過認證邁入“江蘇精品”行列。
(二)各設區市要加強對品牌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明確目標,強化責任。要充分利用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面向企業、產業、區域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品牌培育、引導和宣傳服務,釋放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效能,支撐全過程、全方位的品牌服務需求。
(三)對獲得“江蘇精品”認證企業,要深度挖掘和解讀一批成功案例,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統籌各方力量,開展系列宣傳推介活動,廣泛宣傳“江蘇精品”品牌建設工作在提升質量水平、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的實施成效,講好江蘇質量品牌故事,擴大江蘇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
五、其他有關要求
(一)各設區市質量發展委員會(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場監管局要嚴格把關,對申報企業產品(服務)進行評估論證、嚴格篩查,確保所有材料符合要求,在綜合各設區市質量發展委員會(質量強市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意見后,統一提交所有單位申報材料及電子版材料。
(二)各設區市質量發展委員會(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場監管局要做好申報階段宣傳培訓工作,重點宣傳“江蘇精品”政策措施、講清材料準備、標準比對、認證過程、收費情況、認證結果有效性等內容。
(三)當年度“江蘇精品”認證獲證企業名單以發布的公告為準。
請省質量發展委員會成員單位、各設區市質量發展委員會(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場監管局于2024年4月30日前將推薦企業申報表(附件1)及相關證明材料,含最新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和最新季度財務報告復印件(僅需提供正文和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江蘇精品”標準先進性情況自評表(附件2)、推薦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3)、推薦匯總表(附件4)加蓋公章后書面報送省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所有申報材料均同時報送電子版)。
江蘇省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