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企業技術中心
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3-08-08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企業技術中心為核心的技術創新體系,更好地做好2017年度昆山市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認定工作。
昆山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完成后按照昆山市規上企業建設期內購買研發設備原值的10%補助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企業技術中心為核心的技術創新體系。
(一)申報主體為在我市境內注冊的規模以上工業和軟件企業;有專門研發機構和場地,有優秀的技術帶頭人,技術人員不少于10名,其中具備工程師(相當于)以上職稱的不少于5名,兼職比例不超過總數的20%。
(二)要有明確的長期開發規劃、中期實施目標和近期攻關項目。
(三)具備從事研究、開發、試驗和測試所需設備及CAD工作站和信息化的辦公條件等。
(四)15年技術開發經費100萬元以上,中心所需經費應納入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單獨列帳,單獨核算。中心每年的研究與開發經費不低于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總額的60%。
(五)對為整個行業服務的科研機構或科研成果突出、創新能力強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規模條件可適當放寬。
7月20日前將匯總表和備案表各1份報至市經信委科技質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