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4-03-29
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蘇州市實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的若干政策》已經市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蘇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蘇州市實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的若干政策
為加快推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主承載區建設,大力實施科技創新“八大工程”,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創新能力,努力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制定如下政策。
一、強化高科技企業培育,打造產業創新新勢力
(一)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設研發機構,對爭創省級以上研發機構的給予重點支持,推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實現動態全覆蓋。對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超過3000萬元且年度新增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對年度基礎研究投入超過500萬元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二)支持外資及港澳臺企業建設研發機構。推動外資及港澳臺企業在蘇州設立實體化研發創新中心、內部獨立部門,加大研發投入,加快向創新企業轉型,對布局新建企業研究院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三)推動高成長企業持續涌現。對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對獲評的蘇州市瞪羚企業,給予每年最高100萬元科技貸款貼息補助。對獲評的蘇州市獨角獸培育企業,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支持,最多支持五年,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
(四)促進科技企業加速集聚。圍繞創新鏈開展科技招商,布局建設城市協同創新中心,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實施“全球科創伙伴計劃”,對納入計劃的單位給予每年最高300萬元支持。對蘇州市舉辦的“全球科技創業大賽”等創新創業大賽獲獎并落地蘇州的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符合條件的給予市、縣級市(區)領軍人才計劃、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等政策支持。
(五)提升創業載體建設質效。構建“孵化器—加速器—未來產業科技園”孵化鏈條,對獲評的省級及以上科技孵化器(含大學科技園),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并根據建設績效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支持龍頭企業建設高質量科技孵化載體,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建設期滿后,根據建設績效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對獲評的國家級、省級未來產業科技園,分別給予最高600萬元、最高300萬元支持。
二、強化構建全過程創新鏈,提升產業科技新效能
(六)加強以產業化為導向的應用基礎研究。加強支撐產業發展的應用基礎研究,設立省、市自然科學聯合基金,每個基金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支持爭創國家基礎科學中心、國家前沿科學中心、國家基礎學科研究中心,對獲批的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科研院所自主組織實施應用基礎研究,每年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支持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加強學科和青年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建設國內外有影響的一流學科,每個項目給予最高600萬元支持。
(七)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科技創新深度對接產業創新,面向全球實施“揭榜掛帥”項目,開展前沿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蘇州市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對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創新聯合體組織實施的重大“揭榜掛帥”項目,按項目投入最高50%配套,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支持創新藥物和高端醫療器械研發,每個項目分類分階段給予最高3000萬元支持。
(八)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設立蘇州市科技成果轉化專項,培育一批重大創新產品,每個項目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持。支持建設蘇州市成果供需對接服務平臺,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培育發展蘇州市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工程化服務平臺、科技成果應用場景促進機構等新型成果轉化服務機構,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
(九)鼓勵承擔國家科技項目。對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高校院所、企業,每個項目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最高300萬元支持。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主持和參與完成單位,按國家獎勵資金最高1:2比例給予獎勵。對獲得江蘇省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及以上的主持完成單位,按省獎勵資金最高1:1比例給予獎勵。
三、強化高能級載體集群建設,打造創新策源新引擎
(十)推動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布局。服務保障蘇州實驗室建設。推動建設國家實驗室基地、江蘇省實驗室,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按產業領域組建科創聯盟,對科創聯盟實施的有組織科研、協同創新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十一)構建多層次實驗室體系。鼓勵爭創全國重點實驗室,分類分階段給予最高2億元支持。對獲批的江蘇省重點實驗室、江蘇省工程技術聯合實驗室,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持。布局建設蘇州市重點實驗室,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建設期滿后,根據建設績效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十二)打造一流產業技術創新平臺。支持爭創國家、江蘇省技術創新中心,對獲批的分別給予最高5000萬元、最高1000萬元支持。高水平建設蘇州市新型研發機構,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建設期滿后按建設績效給予滾動支持。
(十三)加快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支持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實施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對列入江蘇省預研籌建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給予最高5000萬元配套支持。
四、強化高水平人才引育,打造引領發展新動能
(十四)靶向招引全球頂尖人才。面向全球招引前瞻性判斷能力、跨學科理解能力、協同攻關能力強的戰略科學家,按“一事一議、量身定制、上不封頂”的方式予以支持。推行頂尖人才(團隊)首席專家負責制,在技術路線、團隊組建、經費使用等方面賦予自主權。
(十五)引進集聚科技領軍人才。支持鏈主企業和龍頭企業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引進掌握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符合條件的每個給予最高5000萬元項目支持。對經評估獲得認定資格的未落戶重大創新團隊和創新創業人才,給予綠色通道支持;落戶后通過實地考察的,予以立項并兌現相關政策。
(十六)發掘培育拔尖青年人才。面向全球知名高校院所、企業,大力引進具有較強成長潛力的青年人才(團隊),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200萬元項目支持。對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項目的青年人才,給予最高200萬元項目支持。高水平建設蘇州科技商學院。
五、強化高層次要素集聚,打造協同創新新生態
(十七)強化金融賦能科技創新。對擁有創新技術、具有發展潛力的科技企業,給予股權投資支持。鼓勵金融機構依托“科創指數”創新金融產品。對金融機構為科技企業提供科技信貸所產生的損失,給予最高1000萬元風險補償。建立科技保險風險補償機制,對科技保險創新險種產生的損失,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償。對企業科技貸款利息、科技保險保費分類分級給予補貼。
(十八)完善科技服務體系。鼓勵圍繞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等關鍵環節,建設科技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對新建平臺按建設總投資20%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持;鼓勵平臺對外開放共享,根據年度服務成效每年給予最高500萬元績效補助。對使用蘇州算力平臺服務的本市企業,按實際支付人工智能算力費用20%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補貼。支持建設專業化科技服務機構,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支持開展技術轉移、研發資源共享、技術經紀人隊伍建設、科技發展戰略和前沿技術發展研究。
(十九)強化產學研協同創新。支持建設蘇州市海外離岸創新中心,給予每年最高500萬元支持。支持建設蘇州市創新聯合體,給予最高2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支持舉辦科技創業大賽、科技招商活動,以及有助于推進科技創新的產業技術峰會和各類展會,每場活動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
(二十)完善包容創新制度環境。支持企業和科技人員敢于創新、先行先試。有關單位和負責人在科技創新過程中做出的決策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以及決策程序,且勤勉盡責,未謀私利,未惡意串通損害公共利益的,不作負面評價,依法免除相關責任。
本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有其他同類政策,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本政策由蘇州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蘇州市科技局會同蘇州市財政局承擔。本政策由蘇州市科技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