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為銘略 瀏覽次數:37 發表日期:2024-08-14
根據市政府《關于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聚焦全市重點產業,推動存量企業提升、優質項目落地,實現產業集群化、高端化發展,2024年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項目申報工作已經展開了,智多星將項目申報條件整理如下。
一、申報事項
(一)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須符合下列條件:
1.在常熟市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文件中已另行規定的除外),生產經營正常。
2.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
3.誠信守法,重視安全生產和環保工作,近三年無嚴重失信行為。
4.按照《常熟市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細則》(常政辦發〔2021〕126號),企業綜合評價結果不為D類。
5.符合指南明確的其他具體條件。
6.在報告期內,申報主體若發生失信事件的,獎補額度調整按照市財政局、信用辦出臺的相關規定執行。(失信事件按市社會信用平臺或者蘇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供的處罰依據為準)。
(二)申報流程
1.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組織申報。由局各職能科室(單位)制定并發布項目申報具體要求。線上需通過“蘇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市域一體化”進行申報,網上申報受理時間為8月5日至8月31日,逾期申報系統將準時關閉,不再受理。
2.申報項目按屬地化原則上報(指南中另外明確的除外),項目所在板塊通過“蘇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市域一體化管理后臺”審核本地區項目材料,擇優推薦,并于9月6日前完成初審。未經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部分需要板塊填寫匯總表的,請板塊一并提交。申報單位及初審部門對申報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
3.各職能科室按政策扶持項目申報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專家評審和審核確認等相關工作。申報單位應按具體項目要求,在系統上下載打印形成紙質材料,簽字蓋章后同步報送屬地部門,屬地部門審核后于初審截止日前統一報送至市工信局相關科室。
紙質材料編制說明:請申報單位根據專項資金申報系統上填報的材料順序裝訂成冊、對應頁碼。封面統一為淺藍色或淺綠色,依次附上目錄、申報單位基本信息表、申報表、信用承諾書和所有上傳附件,材料內容統一采用A4紙雙面印制。線上、線下提交材料須完全一致。
4.免申即享項目無需申報,市工信局將統一通過“蘇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市域一體化”平臺發布擬獎補名單,由項目所在板塊核對確認。
(三)項目申報及兌付原則
1.投入類獎補項目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以及蘇州市級以上創業類人才企業予以優先支持。
2.同一項目不得多頭重復申報。多個投入類項目是同一法人主體的,只能申報一個投入類項目。
3.首次認定(命名)項目以申報截止期內行政主管部門的正式行文日期為準。
4.申報主體同時獲得同類認定命名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申報主體上年度同時獲企業研發載體類(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上級認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獎勵。
5.申報主體擬申報的項目本年度已獲得中央、省級和蘇州市級財政資金支持,不得再申請支持(上級明確要求地方給予配套獎勵的項目除外);申報主體擬申報的新竣工類項目已獲得板塊前期招商政策支持的,不得再申請支持;單個申報主體多個項目符合獎補要求的,年度獎補資金累計不超過200萬。
6.已獲項目扶持的單位,未按要求辦理竣工驗收之前,不得申報項目。
7.根據《關于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常政發規字〔2023〕6號)文件和年度實際情況,報經市政府同意后確定獎補標準。
8.項目獎補金額單位為萬元,保留兩位小數。
二、具體要求
加強項目組織,拓寬工作視野,創新告示方式和渠道,確保全社會企業的知情權和知情覆蓋面;完善和規范申報項目推薦程序,確保推薦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過程規范化;禁止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申報單位有假項目、假發票、假審計報告、聯合社會中介機構弄虛作假包裝項目等行為,一票否決,取消申報主體3年內申報資格,并將申報主體、中介機構等責任主體認定為失信行為,報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管理機構予以記錄;采取日常監管、隨機抽查和績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專項資金項目實施監管;切實做好指導服務,為企業項目申報提供個性化幫扶。